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規範普通化妝品的備案管理提出要求
紅網時刻張家界4月25日訊(通訊員 姚亦清)2020年6月《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正式發布,並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《條例》確定了化妝品和化妝品新原料注冊備案管理新理念、新製度、新機製和監管新特點,建立了以注冊人、備案人為質量安全責任主體的注冊備案管理製度。
根據條例要求,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《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。這是我國首部專門針對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的部門規章。《辦法》配套製定規範了化妝品、化妝品新原料注冊備案管理工作。與此同時,構建了多功能信息服務平台,提升注冊、備案工作效率,加快產品上市速度,促進化妝品產業高質量發展水平穩步提升。
為落實《條例》及《辦法》中有關普通化妝品備案管理規定,近日,省市場監督局提出以下要求:
一是所有的備案單位隻要提交的備案產品時間滿1年,需在2022年1月1至3月31日,在新注冊備案平台,對2022年1月1日前完成的備案產品,提交年度報告。
二是在原注冊備案平台完成備案的化妝品,備案人應當通過新注冊備案平台,在2022年5月1日前提交產品執行標準和產品標簽樣稿,填報化妝品的產品配方、上傳特殊化妝品銷售包裝的標簽圖片等補充資料。
三是對擬繼續生產、進口的備案人或境內責任人,應當按要求提交年度報告和補充填報相關資料。對不再生產、進口的產品,應當主動申請注銷產品備案。主動注銷己上市產品,可銷售至產品保質期結束。
四是對未按要求進行補充填報資料的產品,在完成補充填報之前,不得繼續生產、進口。
五是對2022年3月31日前未按要求完成年度報告,5月1日前未按要求完成曆史產品信息補錄的,並在2022年6月30日前未完成整改的。市場監管部門將按照《化妝品監管條例》第六十一條第一款依法立案查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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